民警查出严某酒驾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通讯员江景轩记者梅建明)近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过路口时,与一电动自行车产生碰擦,在旁边的警力当即上前检查状况。
经问询,小轿车与电动车均仅是细微车损,两边驾驭人无任何损害。在与小轿车驾驭人严某的攀谈过程中,民警发现严某口中有丝丝酒气发出出来。经呼气酒精测验,成果显现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
民警查出严某酒驾
经问询,前一晚严某家里来了几名亲属,好客的严某便陪亲属们喝了几杯白酒。当天一早,严某抱着“喝完酒睡一觉就没事了”的主意,照旧开着小轿车去上班。谁知,头天酒的余劲未消,刚把车开出没多远,在路口就与一辆电动车碰上了。
民警对严某进行了严峻的批判教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某处以驾驭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驭证6个月的处分。
校正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