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8年前,男子因醉驾获刑,现又醉驾撞车

2021-02-24 23:55:17 作者: 不知悔改!8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通讯员常昌华陈永美记者范木晓子)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东台市富安镇现年48岁的单身汉崔某,8年前因为醉驾被判刑,妻子离婚。本年2月23日下午,他又醉驾上路,被东台市富安交警查个正着,将再次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人醉驾产生事端被带走查询

2月23日下午13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接到一同交通事端报警:在东台市富安镇双富村境内路段产生一同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端。

富安交警中队长狄华东和民警袁希平当即赶到事发地址,民警在处警时,发现二轮摩托车驾驭人崔某满脸通红、满嘴酒气,且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涉嫌无证酒后驾驭。

民警当即对崔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仪测验,测得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涉嫌无证醉酒驾驭机动车,民警并将崔某带至富安中心卫生院进行抽血送检。

男人在承受酒精测验

经查,崔某曾于2012年十一月1日13时48分许,无证醉酒后驾驭一般二轮摩托车在富安镇永东村境内路段产生单独交通事端,摩托车撞到路旁边的一棵大树上,致使其腿部骨折,车辆受损。

其时,处警交警带崔某至医院抽血,检测成果崔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35.07毫克,系醉酒驾驭。后崔某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定拘役75天,并处罚金2000元,妻子一气之下与他离婚了。

但是,崔某不承受这一沉痛的经验,本年2月23日正午,他居然一人到富安镇某面馆自斟自饮喝了一瓶白酒后,又无证驾驭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酒力发生,大脑失控,摩托车居然撞上了小轿车。

崔某无证醉酒后驾驭二轮摩托车上路行进,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除暂扣其摩托车外,将再次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正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