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警方破获首起利用可视锚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02-25 16:00:16 作者: 十堰警方破获

十堰广电讯 (全媒体记者 王乾 翁红 通讯员 柯磊) 近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黄龙派出所抄获一同运用可视锚鱼器不合法捕捉水产品案,这也是我市抄获的榜首例此类案子。

2月25日上午,记者在黄龙派出所见到这两个可视化锚鱼器,那么能够对鱼类形成如此损害的作案工具来自哪里呢?

2月23日下午4点,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黄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展开水域巡查时,经过禁渔禁捕视频监控渠道发现,黄龙镇东安村黄龙大桥堵河滨有三人正在运用可视化锚鱼器进行不合法捕鱼,民警敏捷赶往现场。

警方现场抄获可视锚鱼器2套,包含鱼竿2根、视频显示器1个、锚钩7个,渔获物鲤鱼1尾、重2.05公斤。抓捕过程中,由于该地地形低洼,芦苇丛生,路面湿滑,一人逃跑。别的2名犯罪嫌疑人被顺畅带回。

据了解,可视锚鱼器针对的主要是大鱼,其危害性比用一般鱼竿垂钓要大得多,有多颗挂钩,经过显示器,垂钓人能够清楚看到水中的状况,看到水中有鱼经过的时分,敏捷收杆,将鱼钓起,基本上能够将整个鱼的腹部刺穿,对鱼形成致命性损害,被这种鱼钩钩住,鱼的生还几率极小。锚鱼器一旦失掉有用管控,将对汉江鱼类资源形成极大损坏。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黄龙派出所民警张志翔介绍,这是我市抄获的首起运用可视化锚渔器进行垂钓的案子,三名嫌疑人涉嫌违背《渔业法》,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规则: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

现在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现在已进入长江十年禁渔期,广大群众应该依法垂钓,依法垂钓,切勿运用不合法鱼具进行垂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