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正式设立,3月1日起施行!

2021-02-27 17:16:36 作者: 袭警罪正式设

原标题:袭警罪正式建立,3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罪名的弥补规则(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6日

法释〔2021〕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认罪名的弥补规则(七)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经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状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罪名的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的罪名的定见》作如下弥补、修正:

袭警罪正式建立,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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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