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碰瓷”13万元,设套者竟是刚一起喝完酒的“朋友”

2021-03-01 16:37:40 作者: 男子酒驾被“

家住房山的韩先生因借钱与朋友喝酒,不想掉入了对方规划的连环套,酒后驾车被对方碰瓷,钱没借成,反而赔了13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2月26日发布了这起敲诈勒索案的判决书。

男人酒驾被“碰瓷”13万元,设套者竟是刚一同喝完酒的“朋友”

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案情及法院查明的现实,二零二零年3月24日,韩先生经朋友孙某介绍,预备向程某借钱3万元。韩先生为了表示感谢,第二天晚上约程某、孙某以及孙某朋友肖某三人在房山区西潞大街一火锅店吃饭。

期间,除肖某外其他三人均喝了些酒,饭后韩先生写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给程某,便拿着程某给的3万块现金脱离。此刻,肖某经过电话悄然告诉事前安排好的“碰瓷”司机柳某,看准韩先生的车牌,乘机行事。韩先生回想,当晚他开车预备回来城关大街,没想到当其驾车至京周路与大件路穿插路口左转时,被死后柳某驾驭的奥迪车追了尾。柳某依照“剧本”演戏:他发现韩先生疑似酒后驾车后,要挟他要么报警,要么给20万暗里处理。

韩先生打电话叫来了方才一同喝酒的朋友孙某、程某等人帮助,在与奥迪车司机柳某假意交流后,柳某赞同以13万元私了,程某让韩先生先把之前借给他的3万块现金给柳某,自己再借给韩先生10万块现金。还在慌张中的韩先生再次写了一张10万块的欠条给程某。

二零二零年4月5日,察觉到工作不对劲的韩先生报案。程某等人因民警传唤遂将上述13万元交还韩先生。法院一审以犯敲诈勒索罪别离判处被告人程某、孙某、肖某和柳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到3年不等,四人均被判处罚金3万元。

来历: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