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亚3月4日电 (周莹)近来,三亚中院审理了一同欺诈案子,被告人陶某使用微信虚拟14个身份骗得求职人员小溪(化名)的信赖,以出资等名义先后骗得了小溪12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二零二零年2月,陶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桐城市达到修建有限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大学毕业生小溪看到招聘信息后便投简历应聘。随后,陶某自称是该公司老板,以疫情期间不方便进入办公楼为托言,在办公楼楼下面试了小溪,并与小溪谈好了薪酬等事宜。接着,陶某又谎报资产、人事还没有上班,疫情期间办公室也不能进入,未与小溪签定劳动合同。
在施行欺诈的过程中,陶某带着小溪到合肥、深圳、三亚等地“看工地”,说自己手中有几个地道的项目,能够介绍小溪一同赚大钱。陶某还先后介绍了“李工”“梁琴”“孔妍希”“鲁丹妮”“黄工柳钢”等14个人给小溪知道,小溪纷繁加了这些人的微信。他们有人说陶某手中有大项目,能够挣钱;有人与陶某有事务来往,陶某要求小溪垫支资金向他们转账;有人是陶某之前的职工,陶某让小溪向他们先行付清报销的费用。就这样,小溪在这14个“人”加陶某的连环欺诈中,先后向陶某付出了合伙出资付出钢筋款、结算薪酬、周转费用等12万余元。而事实上,“李工”“梁琴”等14个微信账号均由陶某一人操控。
几个月后,小溪遽然警醒,自己从未与这些“作业相关人员”见过面、语音聊过天,也从未实在见过陶某担任的工程,自己或许早已落入欺诈的骗局,遂向警方报案。
经过一审法院揭露开庭审理并宣判,陶某因犯欺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丢失。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陶某提出上诉,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事例,并作出裁决,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初出社会的毕业生求职心切,急于寻觅一份适宜自己的作业,而忽视了应聘单位的一些要害信息,落入了不法分子规划的骗局。有些欺诈人员经过网络发布虚伪的招聘信息,以“高薪”等丰盛的待遇条件为钓饵,声势浩大进行招聘,随后,便使用“打点费”“保证金”“管理费”“购买服装”等理由,要求求职人员转账付款,施行欺诈。广阔求职者在应聘时一定要了解好应聘单位的状况,多方核实其实在资质,不要抱着轻松赚大钱的心态,特别是触及需求金钱处理相关事务时,要时间坚持清醒,不要容易交纳各种费用,留意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上当受骗。(完)
【修改: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