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伤保安称自己在“梦游” 法院判决拘役六个月

2021-03-05 08:43:37 作者: 男子砸伤保安
男人砸伤保安称自己在“梦游”  法院判定拘役六个月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张超、肖梓雯3月4日报导:上海一私企老板因违规泊车被保安劝止,心里感觉受辱,后竟持砖头和老虎钳将保安打得头破血流。今天上午,上海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老板拘役六个月,并没收老虎钳等作案工具。

现年36岁的孔某是一家私人企业的老板,在同龄人中小有所成。上一年9月的一天清晨,孔某驾车到某园区门口,并将车停在出入口处歇息,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园区保安上前奉告此处不允许泊车,而孔某对保安的好言相劝并未理睬。两分钟后,孔某发现保安拿着手机对其车牌号进行摄影,马上翻开车窗骂了一句,然后保安也骂了回来,两人产生剧烈争持,随后孔某骂骂咧咧地驾车驶离。

驶离几百米后,孔某又回来,捡起地上的抛弃水泥砖和塑料长管,并翻开后备箱取出一把老虎钳,向保安亭走去。监控显现,保安岗亭的门对外大开,该保安正背对门口看监控视频,孔某走进岗亭,抡起砖头径自砸向该保安头顶,保安登时头破血流,之后孔某又砸坏岗亭内的电脑等设备。后经判定,保安头部伤情为轻微伤。

到案后,孔某竟谎报案发时自己正在梦游,但经判定,孔某精神状态正常。后孔某供认,梦游仅仅为了躲避处分而假造的托言。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孔某托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伤别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且恣意损毁公共资产,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处分。鉴于孔某到案后有率直情节,补偿被害人12000元丢失并获得体谅,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予以从宽处理。终究,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上海徐汇法院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