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团59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公司法》要更好体现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2021-03-05 16:38:30 作者: 上海团59位

为此,代表团主张,完善公司法令文书送达地址承认的规矩,将《公司法》第十条修正为“公司的挂号地址为其法定送达地址,实践地址改变的,应当自行处理改变挂号,因未及时改变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自行承当晦气的法令结果。”

代表团主张,在立法意图中添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在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财物收益、参加严重抉择计划和挑选管理者等权力”之后,添加一款“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公司自主抉择计划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此外,代表团还主张,进一步厘清“股权”、“股东权力”、“股份”等概念,以削减实践中股东人格权和产业权混杂现象。对公司章程、抉择、协议等之间的联系与联接,作进一步清晰。一起,进一步厘清“控股股东”与“实践操控人”的概念差异。栏目主编:张骏文字修改:王海燕题图来历:图虫构思图片修改:雍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