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潇湘晨报记者查证后,此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该判决。
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 372.6 万元款项。
这些受害人包括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 372.6 万元。
判决书估计一般人都懒得细看,也不会深究,但其实判决书已经把女辅警跌宕起伏的青春写得很清楚了,只是信息零散混乱而已。我来给大家捋一捋。
女辅警1994年10月出生,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住江苏省灌云县。2019年6月19日被拘留。也就是说,2019年6月被拘留时,她是连云港海州分局的辅警。根据百度,海州区是连云港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第一阶段女辅警19岁
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孙所长。持续时长11个月,索要补偿100万。
2014年5月至8月,灌云县侍庄派出所朱所长,持续时长4个月,索要补偿10万元。
县派出所所长,搜了一下,警龄一般8年以上,年龄30+。女辅警才19岁,小姑娘长期持续的被领导睡,确实也是不容易。搞不好开始都是被潜规则的。
可能开始她就在南岗派出所当辅警,所以和直属领导孙某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关系,中间又被侍庄派出所所长看上了,于是俩所长成了“连襟”。
也有一种可能,所长是先睡了,后滥用职权把小三安置到所里当辅警。
反正,这个阶段与其说是敲诈勒索,感觉倒更像“包养”。
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女辅警空窗了1年零1个月。可见小姑娘也不是那么热衷于睡已婚油腻中年公职人员套现。
第二阶段女辅警21岁
2016年3月至5月,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刘所长(刘某乙),持续时长3个月,索要补偿20万。
自古红颜多薄命。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如果不是家庭条件好保护得好,没有“公主命”,那就是西施貂蝉杨贵妃陈圆圆。从小到大都是被骚扰的重点,要是进了狼窝就更惨了,还可能被当成礼物送给领导。灌云县的女辅警和连云港市中心同系统的“上差”是怎么睡到一起的呢,也是值得思考的。
要知道,和刘某乙发生关系前,女辅警已经“洁身自好”1年零1个月了。
2016年6月至8月,灌云县公安局寇局长,持续时长3个月,索要补偿20万。
2016年6月至7月,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陈主席,持续时长2个月,索要补偿10.8万元。
2016年9月至12月,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关校长,持续时长4个月,索要补偿45万元。
这个阶段感觉女辅警再也不相信爱情了,都是2-3个月的零工,月单价也都差不多,可能根据个人支付能力做了点微调。
第三阶段女辅警22岁
2017年2月至9月,与林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持续时长8个月,后以购房交首付为由,向某索要人民币14万元。
这段也算作敲诈勒索真的很让人困惑……
“不正当两性关系”大概是说林某不是单身,可是即使搞婚外情,处了8个月,要14万买房,没有任何威胁,林某也不是公务员,这能算敲诈勒索?
从这个超低折扣月单价上来看,我倒是觉得女辅警再一次动了真感情。不过在此期间女辅警还有兼职。
2017年5月至6月,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兰院长,持续时长2个月,索要补偿15万元。
2017年7月至8月,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持续时长2个月,索要补偿29.8万元。
这两位一前一后的连襟是同一单位上下级关系,不过看上去药库工作人员经济实力(youshui)不一般,这定价double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