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钱不还 地址不明无法立案?看法院如何破局

2021-03-17 20:38:20 作者: 男子欠钱不还

东北网3月17日讯(记者 佘雨桐)郭先生借给孔先生5万,但仅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借款到期后,孔先生拒绝偿还玩消失。郭先生想起诉却不知对方地址,无奈向法院寻求帮助。近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018年,出借人郭先生与借款人孔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而相识。半年后,孔先生找到对方,以暂时经济紧张为由,急需借款5万元,请其帮助。郭先生答应对方请求,并与对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万元,借期三个月,逾期不还,则按月息2分计算。

很快,借款到期。郭先生多次索要借款,但对方一直以暂时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偿还。郭先生只知对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不知对方住在何处。为躲避郭先生索债,对方变更手机号,而此前介绍其认识的朋友,也下落不明。无奈之下,2021年3月10日上午,郭先生来到了高新法院,申请立案。

工作人员来到公安机关依法调取被告信息。

经审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付秀丽对其进行一次性告知,明确指出申请材料中无被告地址,不足以认定为明确的被告,暂时还不符合立案条件,故建议其采取补正措施,想方设法查找被告的地址。

“有困难,我们来解决,只要您写个申请就可以,我们定会全力为您办理!”在得知当事人自行调取不能后,付秀丽对郭先生这样说道。随后,郭先生提交申请,申请调取对方地址。当日下午,王昱松等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了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了被告全部信息,包括居住地址,并当即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