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呼必达”3小时驰奔300公里 快查封解决群众烦心事

2021-03-18 19:54:28 作者: 法院“呼必达

东北网3月18日讯(记者 佘雨桐)黄某和李某是好朋友,两年前,李某因经济紧张向黄某借款10万,到期后迟迟不还,败诉后依然拒绝履行义务。17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奔赴300公里外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

执行法官赶赴执行现场。

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系朋友关系,其中李某住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湾乡一个偏远的村庄。

两年前,李某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10余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后李某仅偿还了小部分款项。

期满后,黄某多次索要借款,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黄某于2020年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了裁判,即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9.8万元。但判决后,李某仍拒不还款,且拒接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

由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2021年3月8日,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接到卷宗后,法官第一时间对李某财产情况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法官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告知拒不执行法律后果,但对方不久后就挂断了电话,并与法官玩起“躲猫猫”,拒接电话,拒见法官。

因李某无固定住所,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亦没有相关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

案件虽陷入僵局,但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多次与申请人黄某联系,告知要紧盯被执行人,一旦发现对方财产,不管任何时候,均可联系法官。

查封现场。

3月17日,申请人黄某向法官提供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法官即联系书记员,驾车前往江湾乡方向。

由于路途遥远,再加上部分路面崎岖不平,三个多小时,终于到达黄某所说的地点,并看到了不远处的湖边,有一艘巨大捞沙船。在确认捞沙船权属后,依法采取了查封措施。

李某得知捞沙船被查封后主动联系法官。法官告知其查封的法律后果、权利与义务。后经协调,双方同意该捞沙船在法院监督下由李某变卖,并将案件款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