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高管用烟头烫伤下属脸,当事人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 2021-03-22 23:57:16 作者: 陕西一高管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德华表示,如果高某亭是过失用烟头烫伤刘某脸部行为,只有重伤才构成刑事责任,目前所见伤情只适合民事调解。但如果高某亭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原题为:《陕西一高管用烟头烫伤下属脸,当事人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