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公司涉嫌合同欺诈 可以主张退款并赔偿
“商务部门是有强制性的硬性要求,作为特许经营人,首先要有两家直营店,而这两家直营店必须满足连续经营一年以上。连续一年就是倒推到你给别人特许经营往前推一年,如果有两个直营店,没有经营,也没有连续经营,或者开了两个直营店,但是还没有满一年,就对外开展特许经营也是不行,这是硬性规定。”南京天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倪韶风表示。
律师表示,如果公司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擅自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市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进行立案查处,公司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企业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时候,还应当向加盟者履行信息告知的义务,否则还将涉嫌合同欺诈。
“两店一年这个硬性要求在做特许经营的时候,必须要做信息披露,如果不做披露,当事人由于受到重大隐瞒,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签订了合同,第一,被特许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其次,还可以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被特许人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由此给被特许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房租、设备等,都可以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倪韶风表示。
节目播出之前,时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媒体介入之后,当天下午,她已经收到了公司退还的近七万元加盟费。
另外,时女士也已经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以及违规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问题反映到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此事后续,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认清这些“坑” 不怕加盟“套路”深!
近期,已经有多起类似的奶茶公司违规招加盟代理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首先,在网站或者各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大肆推广宣传,在宣传过程中,都是傍一些知名品牌。要不就是打着旗号宣称和热映的电影有合作,甚至有植入广告。要不就是宣称是市场上某知名奶茶品牌旗下的公司,这一忽悠,很容易取得加盟商信任,爽快掏出十几万加盟费。
可加盟商在租房、招人,辛辛苦苦把奶茶店开起来之后,发现自己加盟的根本就不是知名奶茶旗下的品牌,由于知名度不高,公司又不做宣传推广,很难经营下去,甚至血本无归。
其实,很多公司开展加盟代理活动并不具备商业特性经营的条件,自己不仅没有门店,也没有经营奶茶店的任何经验,更谈不上如何去服务加盟商。如此大肆开展加盟活动,很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 勇于亮剑
在这里提醒创业的年轻人,在加盟某个品牌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进行实地考察,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轻易把钱掏出去。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中写得很清楚,不具备"两店一年"的公司只要违规,主管部门一定要勇于亮剑,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一定要顶格处罚,让这些违规企业付出严重的代价。不能媒体曝光了才去处罚,职能部门还要多跑腿,强化监管,把监管职责做在前面,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加盟商上当受骗。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