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来保障我们的“童权”?“强制报告”也许是解药

2021-03-29 23:17:03 作者: 用什么来保障

2020年5月,为了统一司法标准和实践,最高检等九部门就此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解决未成年受侵害发现难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许多在家庭内部发生的监护侵害案件,也是因医护人员按规定报告才得以及时发现。山东小叶的事件就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

这项制度使“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的“参与者,就像网友@为有书香来说的:

“是要对这样的行为赋予法律的责任义务,不能让相关人以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让知道案情者装老好人。

只有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恶性案件的发生。”

来源微博@ 为有书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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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性侵案,每次媒体的曝光都会牵动大众的心弦。并且在近几年的报道中,受害人的年纪越来越向低龄化倾斜。根据《“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以下简称“女童保护”),2020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年龄最小的为1岁。

来源:公号“女童保护”

1岁,还是个婴孩,他们是怎么下得了手的?

在这些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作案比例是最高的,占比74.04%。这不仅是2020年,在往年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作案也一直是居高不下。在这些熟人中,教师、教职工作案占比30.74%;亲人亲属,比如父亲、叔伯等,作案占比20.78%。

来源:公号“女童保护”

这些人,往往都是生活中最容易让人不具有戒备心,甚至觉得是值得信赖的。而这也就意味着,很多性侵的发生更具有隐蔽性、长期性。一方面由于儿童心智不成熟,认知水平不够,他们可以长期实施侵害。

这些孩子可能要在过了很多年之后,在某节课上或者无意划过某个网页的时候,才会突然意识到自己遭遇了什么,以及自己当初为什么感到恐慌……另一方面考虑到亲情、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即便受害人知道这是性侵,她们也不敢声张,甚至是家里人不准声张。

来源:公号“女童保护”

这种情况下,《强制报告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同样也是医生发现后强制举报的案例。去年2月6日,李某与邻居杨某从外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女儿钟某在偷偷玩手机,没有按自己出门叮嘱的那样认真写作业。于是二人开始用抽打、罚跪、浇冷水等方式体罚钟某。知道钟某开始体力不支,无法下咽后,两人才拨打120。

医生赶到后,钟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虽然李某谎称孩子贪玩没有吃饭而摔倒不起,但医生发现孩子在冬天,没有穿外衣,体表伤情也像是人为所致,于是医生果断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某、杨某某刑事拘留。

《晨曦中的女孩》剧照

如果医生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李某二人就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孩子只是没有按照你的要求认真写作业,就对自己的孩子下此狠手。真以为是自己的孩子,打死了再生一个就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