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购进上述未经验检疫的肉类冷冻食品81件,总重1042千克,购进金额为31084元。琼海谭门金禧冷冻食品店经营未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遂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6元,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947100元,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该店法人李某銮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案件4:琼海阳江浪记冷冻食品店被罚97.2万多元
经查明,琼海阳江浪记冷冻食品店2019年4月21日至当年7月11日,该店经营者马某浪10次以客户名称“琼海马”从海口正德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狮子岭冻库)购进86件冻肉,计有3404长爪(15kg/件)75件,7470鸡尖(10kg/件)5件,3649散翅(15kg/件)2件,P31肚(12kg/件)3件,202小排(10kg/件)1件,总重量为1251KG,购买金额为31570元人民币。据马某浪供述,涉案冻品只是销售了一部分,其他冻品已经销毁,但不能提供销毁材料。其销售的上述冻品均未索取供货商相关材料,也未进行台账记录。其经营未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为此,该局决定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972900元,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经营者马某浪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