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9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记者从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对琼海嘉积百一商行、琼海阳江恒源冻品批发商行、琼海谭门金禧冷冻食品店和琼海阳江浪记冷冻食品店等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冻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没款31.9万多元、94.4万多元、94.7万多元、97.3万多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琼海嘉积百一商行被罚31.9万多元
经查,琼海嘉积百一商行于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从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P31肚(猪肚)、117猪肚等2种肉类食品,经认定为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总数量30件,其中所购进P31猪肚28件,总重336千克,共进货金额9715元;另购进117猪肚2件,总重22千克,共计进货金额632元,当事人经营上述2件肉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购进货金额10347元。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冻品。
2020年8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共计6次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进行销售,未留存购进凭证,也未能提供进口冻品的供货商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由于当事人将上述食品以每件比进货价高出1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全将该冻品全部售完,导致食品流入下游,无法进行追溯。
当事人购进涉案食品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来自疫区的进口肉类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局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319410元(按销售货值金额10647元30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吊销当事人的相关证照。当事法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案件2:琼海阳江恒源冻品被罚94.44万元
2020年8月11日,该局接到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琼海阳江恒源冻品批发商行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相关线索及材后,于8月16日立案调查。后经该局执法人员对该行现场检查,未发同涉案的冻肉种类及进货登记记录,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直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查,该行负责人庞某学于2016年8月至今未参与该行经营,实际经营者为庞某杰,2019年2月至8月期间,其向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阿兰娜牛腩、117猪肚、3515B爪、P31肚等肉类冷冻食品为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冷冻食品,其中阿兰娜牛腩来自疫区,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阿兰娜牛腩、117猪肚、P31肚无中文标签,3515B爪只有繁体中文标签。
当事人购进上述未经验检疫的肉类冷冻食品93件,总重1094千克,购进金额为31015元。上述涉案冻品的标签,经海口海关鉴定确认可认定为未经验检疫肉类食品。为此,该局决定对该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65元,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944400元,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该行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案件3:琼海金禧冷冻食品店被罚94.7万多元
2020年8月13日,该局接到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琼海谭门金禧冷冻食品店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相关线索及材后,于8月16日立案调查。后经该局执法人员对该行现场检查,未发同涉案的冻肉种类及进货登记记录,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直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冻品。
经查,琼海谭门金禧冷冻食品店负责人李某銮于2019年2月至8月期间,陆续17次向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阿兰娜、117猪肚、3515B爪、P31肚、3773A爪等肉类冷冻食品为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冷冻食品,其中阿兰娜、117猪肚、P31肚没有中文标签,3515B爪和3773A爪标签不符合规定,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阿兰娜牛腩、117猪肚、P31肚无中文标签,3515B爪只有繁体中文标签。其中阿兰娜牛腩来自疫区,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