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年轻干部腐败表现存在一定共性,呈现出部分年轻人的社会生活特征,“一些年轻干部日常生活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甚至热衷炫富攀比,为此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这种现象或许不仅仅出现在年轻干部中。近年来,在高消费、超前消费和追求奢侈品牌等风气的影响下,有的年轻人对物质的需求越来越高涨,收入增速赶不上欲望增速,很多人都已不再满足于花明天的钱,其中不乏“卡奴”“月光族”“啃老族”。
在“精致生活”流行、消费激增的消费主义“洗脑下”,少数年轻干部不比奋斗比享乐,不比努力比投机,精神追求的缺位让他们丧失了纪法意识的“压舱石”,被少年得志、恃权傲物、不良嗜好和物质欲望冲昏了头脑。
另一方面,少数单位和上级部门领导认为年轻干部本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较高,放松了对年轻干部及其权力的监管;部分年轻干部认为自己的工作较为繁忙,把党风廉政教育当成走过场。
“从查处的案件看,一些年轻干部在平时存在少年得志、忘乎所以和孤傲气盛的性格弊病,缺乏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导致私欲不断膨胀,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鹿寨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罗祖川表示。
应对腐败低龄化问题需对症下药
腐败低龄化,深刻说明了腐败问题的复杂性、潜伏性、危害性。“随着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95后’走上工作岗位,特别是任领导职务以后,如何对年轻干部的监督‘关口前移’,治理贪腐低龄化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宋伟表示。
应对年轻干部腐败问题,除了预防干部贪污腐败现象的常规对策外,还需要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对症下药。
“一些工作时间不长、基层历练不够,却在重要岗位或者关键环节任职、有大量资源和资金并掌握一定权力的年轻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年轻干部思想活、理念新,好交友、善交友本是他们的优势,但许多年轻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都有一个从“不拘小节”到丧失气节的演变过程。
为此,对年轻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着眼早、立足小,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年轻干部权力监督的规范性。
“建立年轻干部思想动态监管监测体系,要用活用好约谈手段,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年轻干部工作之余的生活通常十分丰富,组织上应当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规范‘八小时’外活动,同时丰富年轻干部娱乐生活,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锻造健康的生活情趣、生活方式。”廖庭俊建议。
多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防止年轻干部特别是“85后”“90后”干部走向违纪违法歧途,他们的主要领导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决不能在日常监督上缺位。
由于工作经验、社会经验有限,年轻干部的问题线索一般不会隐藏特别深。“比如,一些年轻干部沉迷物欲,热衷购买奢侈品,动辄背名包、穿名牌,这些东西明显超出收入水平,是很容易发现的。”
而在一些挪用公款归还网贷、进行赌博的案例中,年轻干部行为的异样也早有迹可查。“他们在动用公款前,往往已经到了‘走投无路’,急于翻盘的状态。他们在工作上通常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甚至向周边同事借过钱。如果组织上能够关注到,其实是可以早些挽救的。”
“有时候我们感到很惋惜。”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年轻干部思想相对单纯,办案过程中配合的程度通常比较高,更容易吐露自己的心声。如果他们的领导能在问题萌芽时,与他们谈心谈话、咬耳扯袖,就有可能阻止他们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内部制度规范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缺乏监管,也是造成一些年轻干部“钻空子”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一些案例中,文化水平比较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会更擅长利用新技术手段去作案。比如他们会用单位的电脑系统来查询甚至篡改数据,或是利用系统的漏洞,加强了调查的难度。”
年轻干部所在的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干部培养的全过程,绝不能重选拔、轻管理。“在选人用人上,要树立正确观念,不能搞唯年龄或者唯学历论。要严格贯彻能上能下的规定,防止年轻干部‘带病提拔’。”廖庭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