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和二审中法院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采纳杨某毅的自首情节。这也成为二审改判的关键。
杨林燕失踪后,警方曾对其进行为期两天三夜的搜寻,搜寻的第三日,杨某毅在父亲的规劝下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根据其供诉,警方当天找到了受害者遗体。
杨某毅的辩护律师认为,据此可对杨某毅从轻处罚。
在陈礼言的申诉律师侯士朝看来,杨某毅的自动投案,是迫于大面积搜山、公安询问、被害人亲属质问等压力下,不得已做出的行为。
陈礼言和弟弟陈天传回忆,“当时全村人都去搜山帮忙找人,但杨某毅和他父母没有参与。”杨林燕失踪的第二天早上,看到杨某毅和他父亲在自家房屋旁的山头挖山药,陈礼言跟他们打听女儿的行踪,杨某毅的父亲表示没有见过,但陈天传注意到,杨某毅沉默不语,“冒了一头的汗”。
寻找杨林燕的过程中,村里已经有村民怀疑女孩的失踪与杨某毅有关,杨林燕的舅舅陈天传找到警方,要求“把他抓去问话”。
案卷材料也显示,杨某毅当时被警方带到派出所调查,对方否认后,杨某毅的父亲被通知接其回家,因为怀疑儿子,在父亲的再三追问下,杨某毅终于在6日凌晨承认,并坦白作案过程,随后杨父说服儿子自首。
陈礼言不认可杨某毅投案是自首悔罪行为。她认为,“警方最初调查他时,他并没有承认,是有人怀疑他,被迫自首的”。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杨某毅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性,其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依法惩处。
但在二审中,广西高院对杨某毅的自首情节有不同认定,认为杨某毅的自首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认定一审对其量刑不当,因而改判“依法对杨某毅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不满判决结果,今年5月,侯士朝在陈礼言的委托下向法院提出申诉。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新京报记者曾就二审审理结果争议联系广西高院,该案的再审法官回应称,一切以最高法通知为准。
最高法再审决定书。新京报记者魏芙蓉摄
据最高法再审决定书显示,经高院审查和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认为受害者家属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两项情形——“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消失的百香果女孩
2018年10月4日下午1点,陈礼言从镇里回家,摩托车还没在家门口停稳,三女儿杨林霏就哭着跑到跟前:小燕子不见了。
陈礼言有四女一子,小燕在家排行老四,是最小的女儿。那是国庆假期,陈礼言在门前田地里种下的一亩百香果林,正值收获季节。10月4日她准备去镇上办事,早上出门前,她给孩子们做了早饭,交代姐妹二人摘些百香果去收购点售卖。
百香果是当地大部分村民都会种植的作物,也是当年陈礼言家里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采摘量大的时候,这些活往往是由母亲陈礼言来做,但到这个时节,田地里的百香果已经剩不多了,藤蔓上仅挂着一些余果。
母亲离开后,小燕子和三姐结伴而行,约好采摘完再一起去收购点。收购点离家不远,从百香果田地出发,走过数百米的田间小道,穿过一小片竹林,10分钟左右就能到杨某毅的家,收购百香果的老板租下了杨家一楼的铺面做生意。
从百香果收购点回家,杨林燕必经的竹林,杨某毅曾在此处潜伏守候。新京报记者魏芙蓉摄
到中午12点,百香果已经摘了大半桶,但三姐杨林霏没有想到,采摘中途,自己回家上个厕所的工夫,等再回到田地里,妹妹小燕子和采摘的百香果都没了踪影。
陈礼言到现在都记得那个下午,两个孩子出门,最后只见三女儿杨林霏独自拎着塑料桶在家门前,桶里空空荡荡,只遗留有小燕子摘的小野菊,成束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