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防欺凌、性侵等内容引发关注--视界网

2021-04-08 18:35:53 作者: 《未成年人学

央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要正式开始施行了,距离这个日子满打满算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如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也成为了近年来热度很高的话题之一。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教育部网站截图

对于家长来说,把孩子送进学校的那一刻可以说是既踏实又担忧,一方面,在一个完整的教育环境里,孩子可以获得知识、提升能力,与老师和同学的相处交流也会为其日后步入社会奠定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孩子离开了自己的视线,很多家长都会担心,没有了父母的提醒和爱护,孩子的健康、饮食乃至休息会得不到保障,而近年来校园欺凌、性侵等问题的曝光,也让家长对校园生活多了另一份担忧。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学生的人格权益、预防欺凌、防治性侵等多方面保护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享受哪些权利?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被认定为欺凌?预防性侵害又要从哪些方面从严做起?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58条,涉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受教育权、休息权利、财产权利等,同时还有防范欺凌、性侵等措施。

在保护未成年人教育、休息等方面,征求意见稿使用了“休息权利”一词,其中规定了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同时,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此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明确表示,作业、校外培训和游戏时间都必须为学生睡眠让路。“要求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意见稿中还明确,“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这条规定引起了不少家长的关注,因为由于学生人数、场地限制等因素,不少学校出于安全考虑,课间并不允许学生随意出教室活动。学生家长李女士说,新的规定更加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也希望学校能够克服困难,让好政策真正落地。“课间的时候,除了上操,其他时间是不允许学生离开教室到操场上去活动的。我们觉得这一点对孩子来说不是那么好,因为孩子近视眼的特别多,下了课以后他们也想到操场上去活动放风,在教室里一圈圈一天,孩子也受不了。我觉得现在这个规定挺好的。”

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此次意见稿的内容是以往教育部等规章制度内容的延续,是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发作出的规定。

“由于我们整个的学生评价还存在一个‘唯分数’的现象,所以很多学校、很多家长,包括社会很在意学生的考试分数,于是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不择手段,破除‘唯分数论’需要扎实的措施,要从多个方面去解决这些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规定也是其中的一个着力点。”储朝晖说。

近几年来,部分地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但如何界定欺凌是否存在,往往家长、老师、学校各执一词。此次,在欺凌的预防上,除教育指导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要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及其程序进行评估。

同时,明确了学生的五种行为属于欺凌,比如存在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等行为。储朝晖认为,此次规定出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对学校来说也是帮助学校实现有法可依,更好地开展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他说:“主要是更加可操作,事实上这些要求都是根据曾经发生过的校园欺凌案例做分析,然后提出了这样一些要求。这将使得校园欺凌问题的解决有更细的要求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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