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见习记者 郝昱玮 通讯员 杨威)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道便是中华民族恪守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彩衣娱亲的老莱子,还是卧冰求鲤的王祥,都将孝道深深刻入了骨髓。身为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美德,更是应尽的义务。但近年来,仍不时有因赡养问题引发诉讼的现象。
4月7日,息县人民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在圈行村民委员会,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家门口,打通了便民诉讼的“最后一公里”。
基本案情
案件的原告是年近八十的曹某夫妇,二人育有三子一女,因为年老体弱且有病在身,生活难以自理,再加上没有经济来源,两人的生活很是艰难。四个子女中,除大儿子偶尔照顾外,其余子女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不愿意赡养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养育了四个子女,到头来却仍要为生计发愁。伤心之余,曹某夫妇一怒之下将四个子女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四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审理经过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杨威对案情进行了梳理,考虑到曹某夫妇行动不便,杨威决定将审判庭搬到老人家门口。随后,杨威找到曹某夫妇所在的圈行村民委员会,几次沟通后,最终将巡回审判庭定在了圈行村委会办公室。
4月7日上午,巡回审判准时开庭。庭审现场,杨威发现曹某夫妇的四个子女虽然互相指责埋怨,但均有赡养老人的意愿。见此,杨威决定调解先行。调解中,杨威首先向四被告讲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正如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样,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至于子女之间的矛盾纠纷,跟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关联。随后,杨威就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道德风险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希望四被告能放下心结,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此时,原本情绪激动的四人慢慢冷静了下来,看到自己的父母颤颤巍巍的坐在原告席上,几人心里都不是滋味。虽说兄弟姐妹之间有矛盾,但是对父母却没有什么怨言,闹到这种地步,实在太不应该。
最终,经过杨威法官多次的劝说和释法明理,曹某夫妇最终与四个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大儿子和三儿子当场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两位老人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杨威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
四月的圈行村,春风和煦,鸟鸣花香,结束庭审的一家人搀扶着走在村道上。走村入户的巡回审判,让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家门口,让“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成为了可能。“送上门”的巡回审判,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为法治宣传提供了契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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