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桓台:当事人事故索赔受阻 调解员为其排忧解难

2021-04-14 10:04:01 作者: 我为群众办实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4月13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 通讯员 刘璟)近日,桓台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们成功化解了一起僵持了近四个月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张大娘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桓台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人民调解员手中,拉住调解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2020年年底,张某驾驶鲁C***号小型轿车沿古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厂北门处时,超越前方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南左转弯的张大娘(女,69岁),将张大娘撞倒致伤,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桓台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大娘无责任。

张大娘伤愈出院后,其家人多次与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所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沟通事故赔偿事宜,因张大娘作为一名近七十岁的女性,早已超出退休年龄多年,不能提供劳动合同、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等证据,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均不认可其误工损失的真实性。在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大娘求助到了桓台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查了解纠纷发生整个过程,并联系了张大娘工作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多方调查,调解员确认张大娘在事故发生前确实在某单位持续工作,由于该单位规模较小,管理模式不够正规,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一直通过现金方式向职工发放工资,故无法为张大娘提供保险公司所要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为了帮助张大娘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误工损失赔偿,调解员多次与涉案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协调、交涉,最终该保险公司同意安排工作人员到张大娘工作单位就其误工损失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保险公司认可了张大娘的误工损失。此调解案在人民调解员的协调下,受害人张大娘、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了三方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将张大娘应得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车辆损失等赔偿款项全额支付到了其银行账户上。至此三方僵持了近四个月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终于得以妥善解决。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人民调解员的职责,调解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是从事调解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桓台县会继续做优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