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赵颖)大同市浑源县一男子2018年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但该男子没有深刻吸取教训,在近日又一次饮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个正着,不仅辛苦考来的驾驶证要被吊销,而且还面临着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8日下午,浑源交警大队西坊城中队民警在县城天峰北路突击检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13时50分许,民警们在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呼气时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酒驾。后经对王某某进一步检查时,民警们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于2018年曾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这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在对驾驶者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民警对其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祁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