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首先在形式上已是在招标文件中是加粗了,说明这段文字比较重要(凡是招标文件加粗或是用不同颜色标注的文字都要特别注意),仔细理解这段文字就会发现这确实很重要,阁下且听我来分析:
(1)“货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工程清单为准,货物的技术参数以本表为准。”
说明种类及数量以清单为准,不是以技术参数表中的数量为准,给所有投标人提供统一的报价依据,如果投标人以技术参数中的数量为准也恰好和清单数量不一致,那么结果就是废标。
货物中技术参数仅仅作为技术响应的依据,如果技术响应表中的参数响应以清单中的参数为依据,极有可能造成废标和扣分(清单中的参数只是一些最基本参数)。
这句话是招标文件通常的写法,但是你真懂了吗?了解写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吗?
(2)“下列技术要求不作为初审项,但招标人验收的标准,供货的产品须满足此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这条其实是保护招标人(业主甲方),有的公司通过虚假应标中了,后期业主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怎么监控,就可以通过这条,不但可以终止合同还可以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如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造成投标人进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将长期不能投标还有连带其他方面副作用,后果将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