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10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买的蓝莓品质不好,找商家退货未果,为了泄愤,近日张店一名女子选择了偷商家的东西,结果一时冲动换了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5月2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水果店老板王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店内的一箱蓝莓被盗,价值140元。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据王先生介绍,5月2日上午7点左右,他在店内清点库存,发现系统中蓝莓的数量与实际不符,少了1箱,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5月1日早上6点左右,一名女子曾先后多次在店外转悠,后来趁店员不注意,将蓝莓搬到电动车上离开了。经过摸排走访,民警最终确定了嫌疑人刘某,并于5月2日上午8点将其抓获。
经查,案发当天,刘某因为刚买的蓝莓品质不好,找王先生退货,但未能如愿。出门后她正好看见摆放在货架上的新鲜蓝莓,便想借机会偷点儿,降低心理落差,于是将一箱蓝莓搬走了。
目前,刘某已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