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5月13日消息,江西“老虎”史文清被公诉了。据检方指控,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未来,史文清将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67岁的“老虎”
史文清,1954年10月生,今年67岁,蒙古族,辽宁法库人,1974年11月入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史文清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副主任(副厅级)等。
1994年5月,史文清进京,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1年后(1995年1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5月,史文清“空降”黑龙江,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挂职),2000年2月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7年1月任黑龙江省省长助理。
2007年12月,史文清跨省到江西任职,当时他53岁,担任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从那时起,史文清在江西工作了11年。
2008年1月,史文清履新江西省副省长,2010年10月兼任赣州市委书记(至2015年2月),2011年4月,史文清跻身江西省委常委。
2015年1月,61岁的史文清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卸任,2020年9月被查。
2021年3月,史文清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史文清品行恶劣,胆大妄为,搞政治攀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等。
敛财首站在黑龙江
根据检方指控,史文清案件的更多细节也得以披露。
据指控,史文清敛财的首站,是在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任上,之后他一路高升一路敛财:
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政知君注意到,史文清曾是苏荣下属,后者在2007年至2013年担任江西省委书记。
苏荣在2014年6月被查,他被指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2017年1月,苏荣因受贿超1.16亿被判无期。
曾监听下属,还非法持枪
据《廉政瞭望》报道,史文清一心想要往上爬,很快就游走在苏荣父子之间,沦为苏家捞钱的“工具人”。在苏荣的庇佑下,史文清过上了“赣南王”一般的生活。
上述报道提到,2012年,苏荣家族把手伸向了赣州市安远县的一处钼矿。在苏荣的授意下,史文清给安远县委书记邝光华打了招呼。
邝光华受审时,还曾当庭举报史文清,称其意图将安远县稀土矿进献给苏荣的亲戚。邝光华称自己未照办,遭史文清打击报复被抓,还当庭展示被刑讯逼供的伤痕。
庭审过后,有记者找史文清对证,他怒吼:“一派胡言。”
值得一提的是,史文清还曾监听自己的下属。
据报道,史文清曾指使马玉福(担任过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花3000多万购买监听设备,监听手下官员乃至秘书、司机等人员。
据检方指控,史文清还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政知君注意到,十八大后的落马“老虎”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也曾非法持枪。
赵黎平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6年11月,他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2017年5月被执行死刑。
十九大后,至少已经有69个“老虎”被查,其中,被指非法持枪的,史文清是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