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断卡行动,我们势在必行

2021-07-28 15:37:23 作者: 零容忍!断卡

在信息时代,骗子不再盯着现金不放了,一张小小的电话卡、银行卡,都有可能成为他们眼中的敛财工具,并对外宣称只要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或者第三方支付账号,就能轻松兼职赚钱!看似只是简单地网络兼职,实则是为网络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资金支付通道的新型犯罪手段。

近期,中宁县公安局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一起在宁夏境内为境外电信诈骗“跑分”转账洗钱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缴获涉案银行卡20余张。

案件追溯

2021年5月,中宁县公安局接到了群众李某报案,称其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一条“关注淘宝店铺就可以返利”的信息,于是就点进去,按照对方的提示下载了一个“澳门国际”的APP,通过刷单的方式进行返利,下单物品金额越大,返利也就越多,一心想获利的李某最终却被骗了63000元。

接到报警后,侦办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查询李某的资金流水,民警很快确定了一名嫌疑人丁某。据调查结果显示,其名下多张银行卡的资金均为电信诈骗转移过去的,为尽快破案,中宁县公安局立即赴银川开展抓捕工作,并于当晚成功将丁某抓获。

据了解,由于丁某没有生活来源,于是男朋友鄢某介绍了办理银行卡帮别人转账洗钱的“工作”来赚点小钱,只要银行卡每进账1万元,就会给丁某分50元。从丁某的供述中,警方得知鄢某也参与其中,便连夜将鄢某抓获。

鄢某交代自己给丁某介绍的这份“工作”,其实是为了给上线陈某、赛某等境外电信诈骗分子供卡洗钱“跑分”,从中赚取利润,同时鄢某也承认其出租银行卡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

通过民警多日不眠不休的摸排调查,最终在某工厂和和农贸市场内将陈某、赛某先后抓获归案。目前,涉及该案件的4人均已被中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小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来源:中卫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