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女子反映鼻子整形后有臭味,记者采访时遭遇前台经理爆粗口

2021-04-10 10:00:19 作者: 周口一女子反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见习记者张莉/文图视频 夏雨/剪辑

4月1日,家住周口的司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2019年至2020年期间在郑州市金水泰美丽医疗美容门诊部(以下简称泰美丽医疗机构)做了4次鼻部整形、修复手术后,鼻部有时会散发臭味。当日,记者陪同司女士抵达现场采访此事,发现泰美丽医疗机构的一楼大门被贴上封条。

4月7日,记者和司女士再次前往该医疗机构,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其间却上演了一系列“采访名场面”。

自述:花费一万二做隆鼻手术,结果鼻子散发臭味

在2019年11月,家住 周口市的司女士经朋友推荐选择了郑州市的金水泰美丽医疗机构做整形。在整形顾问的询问下,司女士从手机展示了一张女明星张馨予的照片,想要做成同样的鼻部形态,但之后并未达到满意效果。据司女士讲述,每逢阴雨天,垫过的鼻子部位都会发痒,有时还会散发臭味。

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金水泰美丽医疗机构一共支付了1万2千元手术费,还取下了自己的一块耳软骨,正处在耳朵中心部位,现在从远处看耳朵像缺了一块。她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图片,称自己在一次修复手术后鼻头出现了歪斜。

2020年10月2日,司女士与河南泰美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找一位资深医师生按照要求再次进行修复,若未达到要求将全额退款,协议内容提到“术后恢复3个月到2020年11月11日要求姜南医生面诊,恢复期最长截止到2021年2月11日”“如果甲方三个月后没有解决乙方要求,要保证不再拖延时间全额退款12000元”。

现场:前台经理言辞激烈,两次向记者爆粗口

2021年4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凤鸣路与玉凤路交叉口,看到了“郑州眼鼻修复基地”和“泰美丽医疗整形美容”的招牌,发现一楼大门紧锁,被贴上了封条,封条落款是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凤凰台派出所。记者使用电话联系了泰美丽医疗机构负责人邢先生,对方称目前不在本地,需要等下周再做商议,关于门口贴封条一事,并未向记者解释原因。

4月7日下午14时许,记者再次跟随司女士来到了泰美丽医疗机构,寻找负责人采访此事,一楼大厅工作人员便带领记者在会议室等候,其间有工作人员进门查看了新闻记者证件。约半小时后,工作人员带领记者来到了负责人邢先生的办公室,邢先生再次要求记者出示新闻记者证,将证件交予对方后,其又询问是否有采访证明,称必须提供此证明,否则不接受采访。

记者告诉医疗机构负责人邢先生,若在进行新闻采访工作时出示新闻记者证,可以向新闻机构进行求证身份。随后,该公司一名自称前台经理的陈经理表示要将新闻记者证拍照留存,并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并拨打了报警电话称需要核实记者身份。

泰美丽医疗机构的陈经理现场表示,在核实记者身份前,记者所拍摄的录像不允许出现剪辑和其它。“我问你们要身份证,为什么不给?你记者证谁知道是真的假的?”在等待派出所出警的过程中,该医疗机构的陈经理言辞激烈,甚至两次向记者爆起了粗口。

记者告诉陈经理,新闻记者证上印有身份证号码,他似乎对此说法并不认可,“楼梯道里面都有,三五十块就能办一个”,他多次大声强调,要求查看记者的记者证和身份证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那她过来是干嘛的?我问你们。”等候警察期间,陈经理又询问记者司女士此行目的。在双方交谈一段时间后,民警抵达现场核实新闻记者证,并告知了该公司负责人邢先生,采访记者的身份属实。

双方说法不一,整形机构称可依法起诉

在双方交谈过程中,司女士与泰美丽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邢先生各执一词,司女士称自己前后共做了4次鼻部整形修复手术,邢先生说通过调取病历资料只有3次鼻部手术记录,之后他向记者展示了两张手术分诊单,日期分别为2019年11月6日和2020年9月11日,司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她说自己在第二次鼻部手术的3天后又做了一次修复。

关于双方曾签署的退费协议提到“要求姜南医生面诊”一事,司女士拿出聊天记录称自己在10月2日曾和邢先生商议好面诊,但最后并未如约见到姜南医生,之后也未成功手术,根据合同可依法退费。邢先生告诉记者,手术未安排成功的原因在于司女士,期间她自行找到姜南医生所在医疗机构的市场部人员,导致价格上涨未促成此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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