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7月16日3时30分许,来宾合山市人民中路溯河矿路段,一辆五菱牌新能源汽车缓缓行驶在马路上,随后一阵“叮铃哐啷”,就“怼”上了路中的防护栏。发生事故后,该车未做停留,反而直接从事故现场离去。
直到早晨,附近群众发现了满地的护栏碎片后报了警。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山大队民警查看事发路段沿线监控后,迅速锁定一辆号牌为“桂GD166**”的天蓝色五菱牌新能源汽车。随后,民警立即联系该车车主谭某云,并在其所居住的小区楼下,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依法进行扣留。
经进一步调查,肇事嫌疑人谭某云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谭某云称,当晚其独自驾车回家,从开发区路口右转进入人民中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其扭头看了一下放在副驾的手机,接着车辆就往左边发生了偏移,撞到了路中间的防护栏。
发生碰撞后,谭某云认为其驾驶的车辆比较小,应该不会造成护栏的损坏,便就没有停车而是继续行驶。
谭某云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其将面临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将对损坏的护栏进行赔偿。
注意!
撞到人后,溜之大吉算肇事逃逸
撞坏护栏等公共设施
跑了,也算肇事逃逸!
交通隔离护栏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交通设施,发挥着改善交通秩序、保护群众出行安全的作用。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如果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很容易被定性为逃逸,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就上道路行驶,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的驾驶技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各位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
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规范行车、安全驾驶
牢记交通法律法规
以免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巨大损失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