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近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大东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逮捕3人。
6月19日中午,大东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大东村委会下翻身村白浪花水电站上游的黑白水河水域电鱼,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大东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3名男子正在黑白水河用“电鱼器”捕鱼。因该河为金沙江支流,属于禁渔区,3名男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现场还查获电鱼设备1套和抄网2个、鱼类水产品104条。经讯问,3人如实供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人已被依法逮捕。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云南丽江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