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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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某的老公许某与被告刘某是朋友关系,被告刘某于2018年5月向原告黄某提出借款3.6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原告黄某于当日向被告刘某出借3.6万元,出于朋友帮忙就没有要利息,双方约定在2018年7月30日前还清,但被告逾期未还。后被告刘某在原告黄某的不断催促下于2018年9月通过原告老公许某向原告黄某偿还2万元,剩余1.6万元至今未偿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认为双方争议较小,被告亦认可欠款金额,但不认可利息。因双方均承认在借款时并未约定利息,在法官的释明下,原告同意放弃利息,被告当场偿还原告本金1.6万元,本案得以圆满解决。中国法院网讯(吴晶)
来源:宁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