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都是“存钱万事不求人”,把钱存进银行,除了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有什么突发事情也可以从容面对。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超前消费逐渐成为主流。像房贷、车贷、日常生活方面的支出,如果较为昂贵或是无法一次性付清,很多人都会选择用这种“提前享受、后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消费。
然而,当大家都过着“信用生活”的同时,却总有人不守规矩,做不到按时还款。正所谓借钱容易还钱难,超过约定时间不还钱,进而会被限制消费,甚至成为老赖。早在2013年,下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年也开通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据公开数据显示,到今年7月14日,失信被执行人数量为6624102个,累计人数超千万。
实际上,老赖的人数增加,既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金融环境的稳定。所以为了惩戒借钱不还的人群,避免这类人继续增加,我国近年来也出台了不少措施,严厉惩戒老赖行为。
第一,限制高消费
“限高”措施来说,会影响到老赖自己及其家人。具体来说,包括不得坐飞机或高铁商务座,不得进出高消费场所,同时,子女如果就读私立学校,也会被取消就读资格。换言之,就是全面限制老赖的所有非工作生活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限高”和“失信”是针对两种不同的人群,本质也有一定的区别。限高是针对“没钱还”的人群,通过对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督促其及时还钱。而失信这是对有钱不还的人群,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可以看出,惩戒力度较轻,但失信人群一定会被限高。
不过,从今年开始,伴随着国家严打借钱不还行为,这种一边欠钱不还,一边过着滋润日子的情况有望得到解决。除了限制高消费之外,新增加一条惩戒措施,随着新升级规定到来,老赖的日子恐怕要难过了,听句劝,积极还款才正确。
第二,唯一住房可被拍卖
在过去,对于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唯一住房是可以继续保留居住的,也正是这个原因,不少老赖用房子来避债。如今根据规定,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唯一住房也将被视为强制执行的资产:
1.对被执行人有赡养、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2.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转让名下其他住房
3.除了唯一住房外,被执行人还拥有小产权等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
4.唯一住房现出租、出借,或无人居住的
5.唯一住房为被执行人应交付的房屋的
6.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房屋租金的。
总的来说,如果被执行人子女名下有可供居住的房子,或是手中的房子超过了最低的生活需求,那么名下即便只有一套房产,也可以被执行拍卖。
房说君有话说,随着住房市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提高,房产早已成为大多数中国家庭的大件财产,在房说君看来,除了新规实施,可能连房子都保不住外,随着房市带来的后遗症,断供房数量也在加剧,而字面意思也好理解,就是房贷不还了,房子也不要了。
虽然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数都是因为房价下跌,失去了炒作的利益空间导致,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老赖行为呢?所以,相信规定实行后,部分人群也会转变态度,积极还款。
来源:每日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