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带女儿与情人同居,情人因破坏军婚被判刑,网友:女方也应受罚

2021-07-31 13:43:59 作者: 军嫂带女儿与

近日,相关媒体报道,被告人孙某在明知情人王某是军嫂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同居并发生关系,王某还将自己与军人丈夫的女儿带到孙某家中,三人一同生活,在被警告后孙某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导致军人家庭破裂,2021年1月,吉林省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两人网络中结识

同吃同住称呼亲密

2016年,现役军人郭某与王某举办婚礼并登记,两人婚姻幸福且育有一女,但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两人婚后也是聚少离多。2020年9月,孙某与王某在一网络直播间结识,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并很快发展了现实关系,在聊天过程中,孙某已经知道王某的军嫂身份,但仍然不以为意。

两人关系逐渐熟悉后,王某每天下午会到幼儿园接女儿,带她一起去往孙某家中,甚至有时孙某也会和王某一起去接孩子,三人同吃同住,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两人就是一对恩爱的年轻夫妻,同居期间双方还互称“老公”、“宝贝”,显得十分亲密。

多次警告也不听劝

法庭上百般狡辩

2020年11月,郭某回家休假,发现妻子总是无故外出,一整夜一整夜地不回家,电话也不接也不说去做什么,通过调查郭某发现妻子长期出入孙某经营的二手车车行,便在电话中向孙某提出警告,但孙某依然毫不在意我行我素,随后郭某报警,与王某的婚姻也因此破裂。

法庭上,孙某百般狡辩拒不认罪,否认自己曾与王某同居并发生性关系,也否认自己清楚王某是军嫂的事实,但通过调取相关微信聊天与视频资料,以及被害人、目击者证词,可以确定孙某就是破坏郭某婚姻的元凶,最终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尊重军人尊重婚姻

网友认为女子也应受罚

军人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们是以“大家”的责任为先,对于“小家”经常疏于照顾,整日在队伍中训练奋斗的他们将自己的人生都奉献给了祖国,因此国家对于军人婚姻也有着特殊保护,对于已知对方军人配偶身份还与其同居交往的,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事,很多网友表示“女方也应该负有相当一部分责任,同样也该获刑。”“应该是女方的错误更严重,嫁给军人之前就应该考虑到军婚的艰苦,背叛婚姻的也应受到惩罚!”

来源:新闻热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