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超速撞车致3死1伤逃匿 15年后他受审称“不想坐牢”

2021-07-31 15:28:17 作者: 壹现场丨超速

王某某于2005年驾车至北京房山某路口时,因超速、不避让,与一小客车相撞造成对方3死1伤。王某某因受伤住院几天后,考虑到没钱就医又害怕受到刑事处罚,便从医院逃匿,一逃就是15年。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7月30日,这起时隔15年的肇事逃逸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丨撞车致人死亡 他从医院逃走后藏匿15年

2005年11月20日8时许,王某某驾驶公司(河北某啤酒厂)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某路口,因超速且不礼让右侧来车,与裴某驾驶的“松花江”牌小型客车相撞。

“记得当时我们两辆车都翻了,他们人都飞出去了。”回忆起事发时的情景王某某说,自己从车里爬出来后,跑去看对方车辆和人员的情况,并赶紧找出手机拨打了110、120求助。

不幸的是,事故最终造成对方小客车内驾驶员裴某、同行人翟氏夫妇3人死亡,女儿翟某受伤。王某某也因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但在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是拨打急救电话还是报警电话,以及民警对其做笔录时,王某某都谎称叫“常某某”。

在医院治疗了三四天后,因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王某某从医院逃匿。在与公司协商医药费、对死者赔偿无果后,王某某直接回了老家。

后来北京警方曾通知过王某某去处理交通事故,但没钱的他认为公司会赔钱,便没有理会。自此,开始了长达15年的逃匿生活。

这些年,王某某一直使用“常某某”的名字在各地打零工。因为担心被抓,他不敢坐火车、住酒店,也不敢买手机号,提心吊胆地躲避着。

直到2020年底,王某某去医院送水管,被医院智能系统识别为在逃人员,最终被河南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焦南派出所抓获,并由办案民警押解回京。

庭审丨母亲劝他自首 却被“看守所会打人”传言吓退

庭审中,王某某屡次强调,自己压根不认为自己属于肇事逃逸。“事故发生时,我的视线被一棵树挡住了,没有看到。而且我第一时间就报警了,也配合警方做了笔录。我当时也受伤了,后来是因为没钱继续治疗才从医院离开的。”

王某某还认为,是对方车辆上的人没有系安全带,才导致了伤亡的结果。“母亲劝我自首,我本来也想自首,都已经坐上车了,但是我给朋友打了一通电话,说看守所会打人,我害怕被打,就没去。”

而在提及为什么使用“常某某”名字时,他解释,“常某某”是舅舅儿子的名字,因舅舅去世舅妈带着常某某改嫁了。2003年,为了继承家里的房产,王某某便用“常某某”的身份办理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并用“常某某”的身份开始生活。

车祸发生时,王某某告知给民警的身份也是“常某某”,导致民警按常某某的户籍无法寻找到王某某。甚至真正的常某某在2006年,还因为被误认为通缉犯被逮捕。

不认可肇事逃逸 称“孩子年幼,自己不能坐牢”

公诉机关诉认为,15年里王某某并没有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赔偿,王某某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并未对自己的逃逸行为有丝毫的愧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以上7年以下的刑罚。

而对于王某某提到被害人没有系安全带一事,根据房山交通支队出具的相关说明,证明事故因为王某某超速、没有避让才导致的。

“事故发生后,被害人裴某的妻子一人带着她以及翟氏夫妇的子女共4个孩子,奔走于北京和河北之间上诉,只为给逝去的家人讨一个说法。”法庭上,对于王某某始终不认为自己属于肇事逃逸的态度,公诉人董莹说道,王某某口中所谓的公司已经给被害人的赔偿金,是被害人妻子奔走多年的结果。

被害人妻子也曾对公诉机关表示,现在钱已经不再是问题,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这个伤口是钱弥补不了的。“现在就想知道,到底是谁,把家人带离了这个世界!”

董莹讲述,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某反复称,因为他的孩子尚且年幼,自己不能坐牢。“但被害人的孩子一样,就不需要父亲了吗?”董莹强调,希望合议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给被害人一个迟到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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