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根据目前的得国内疫情防控的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医疗安全,连日来,鹤壁市八家医院发布禁止探视相关公告。最大限度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切实为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鹤壁市人民医院关于禁止探视的公告:
鹤煤总医院(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禁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广大社会人士: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医疗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再次强调鹤煤总医院(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禁止探视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医院继续谢绝探视,提倡视频、电话、信息等形式进行探视。
二、病区实行“一患者一陪护”管理,每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且核酸检测正常并做好自我防护,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护理部发放的“陪护证”方可进入病区;住院部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禁止串病房聊天。
三、凡进入医院请主动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老年人或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者应携带身份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者请主动告知。
四、就医过程中,请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一人一诊”,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等相关防控要求。
五、配合医师问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主动告知。
六、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自觉遵守、主动配合.鹤煤总医院(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1年7月31日
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患者来院就诊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社会广大人士:
鉴于国内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近期来我院就诊患者提示如下:
一、门诊就诊
1、医院为特殊区域场所,目前仍执行常态化防控策略,就诊患者及家属来院请理解与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医院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请配合医院预检分诊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没有使用智能手机不能扫码的人员携带身份证进行登记。请您遵守我院“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有序就诊,避免医院内交叉感染 ,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来诊人员,须于我院发热门诊处就诊。
2、如果您近期去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区或有与疑似人员接触史,但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也请第一时间告知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前往我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如恶意隐瞒,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住院就诊
如需住院,患者须做核酸检测,非必要不陪护。如必须陪护请办理陪护证并进行核酸检测。住院后,原则上谢绝住院探视,如确需探视,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遵守医院相关探视规定。病房实行出入门禁管控,敬请谅解。
三、温馨提示
我院将继续做好院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关区域定时消毒,最大限度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为您和您的家人在院区的健康保驾护航。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核酸检测地址: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核酸采集处
核酸采集处咨询电话:0392-2607120、0392-2602100
感谢您的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7月30日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汛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现阶段疫、汛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市妇幼保健院将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特将疫情、汛情防控期间来我院门诊就诊及住院注意事项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