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同居男友“喜当爹”,分手后能争取抚养权么?

2021-08-03 19:28:56 作者: 广西藤县:同

不久前,藤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孩子李东随陈娇生活,陈娇需返还李蒙辰各项费用12856.95元,支付补偿款9000元,合计21856.95元。

判决作出后,李蒙辰对判决交付孩子的内容一时难以接受,不愿意交出孩子。经过主办法官一个多小时的劝解,李蒙辰终于同意,并在法官见证下将孩子交给陈娇。

(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钦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