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水偷窃!业主“泡水车内财物”被搜刮殆尽,物业:不关我事!

2021-08-05 18:47:39 作者: 趁水偷窃!业

灾难中,有人相互帮助,积德行善,但也有一小撮人却趁水打劫,他们以邻为壑,趁着别人无暇关注自己的汽车,疯狂盗窃,如此人性令人失望,应该对这种行为严惩,以儆效尤,越是特殊时候,越要坚决遏止。

8月5号讯,河南郑州的张先生称自己价值400万的迈凯伦跑车被水泡了9天,更让他生气的是,自己后备箱里的茅台酒还被人洗劫一空,多个车主都有类似的遭遇,他们认为物业不负责任,没有看管好他们的财物,但物业却称,不关自己的事情。

张先生说,7月20号下午,大暴雨导致车库进水严重,物业却没有通知挪车,他自己来到车库发现负四层已经积水严重,自己的车开不出去,张先生和其他一些业主只能放弃,直到暴雨后的第三天,物业和车库管理方才开始排水,一天一夜才排空了一层。

为了尽快排水,7月24号,张先生连夜从外地租用了两台大功率抽水泵,却因为800元的吊装费和对方发生争执,物业和车库管理方不付钱,还以没燃料和配件为由拖着不抽水,直到5天后,张先生终于见到了自己的车,但却因为物业通知不及时,导致车内财物二次损失。

另一位同样遭遇的车主刘先生说,自己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的一箱茅台酒,已经被人偷走了,在车库里的水被抽完之后,有人提前下去将汽车内的财物搜刮一空,刘先生的茅台酒剩下了半瓶,其他的车主有的丢了现金首饰,有的连备胎都被人偷走了,车内明显被翻捡过。

车主任认为,物业和车库管理方在积水被抽干后,没有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导致出入的人员混杂,让受灾的车主遭受了二次损失,物业应该负责,但是物业和车库管理方认为,双方只是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丢失财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说和自己无关,但是刘浩律师还说,张先生等车主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收费的停车场,支付了管理费,双方之间成立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业主财物,对于保管期间造成毁损的,保管方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这些物业公司,基本收钱的时候最积极,但是一旦涉及保护业主的财产,就开始推诿责任,一些小区的物业从开始下暴雨就积极抗涝,虽然最后依然没有保住车库,但这样的物业就算是业主缴费也很情愿,但遇到一些只为自己着想的物业公司,那真是有苦难言。

那些趁水偷窃的人是违法犯罪,毫无人性,而这些不作为的物业更是让业主无奈,下雨车库进水的时候不通知,抽水的时候不积极,抽完水不管理,这样的物业简直毫无用处,对于这起事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来源:热点微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