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包6元的香烟,乐山一商家被罚1200元!

2021-08-12 20:40:21 作者: 因为一包6元

7月21日,我们栏目报道了乐山市实验小学北校区附近的一家副食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事情。事情发生后,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处理结果已出炉。

胆子大!乐山这家副食店竟然主动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

7月20日下午,初中生小钧和小鑫找到<新闻天天报>栏目组,向记者出示了一段他们拍摄的视频。这段视频记录了两人在市实验小学北校区一家副食店买水时,商家向他们推销售卖香烟的过程。

7月21日,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在这家副食店里查获了20多个品牌共30多条香烟。经调查,这家副食店不仅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且还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执法部门对副食店涉嫌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8月11日,记者从市中区烟草专卖局了解到,目前,这起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

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喻海:“我们首先是对视频的真实性,以及未成年人的身份,还有当时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个违法行为进行了确认。双方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到我们单位,到我们局里面来做了询问笔录。”

调查中,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固定了相关证据,副食店经营者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对这家副食店作出了警告、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理意见。

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喻海:“没收违法所得6元,违法行为处罚1200元。这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大,当事店主对整个事件认错比较诚恳。”

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市中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喻海:“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卷烟零售户的宣传和教育,告诉他们向未成年人售烟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第二我们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

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商家,增强自律意识,守法经营。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