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陌生男子爬车后加速行驶致人死亡案二审改判一年 法院详解

2021-08-12 23:32:18 作者: 老人遭陌生男

备受关注的“老人遭陌生男子爬车后加速行驶致人死亡”案有了新进展。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8月12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改判李吉孝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获刑两年6个月

2020年10月29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曾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吉孝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8 850.69元。宣判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原审被告人均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围绕上诉各方的上诉理由,听取了上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检察员意见,补充调查了相关证据,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7日中午,被害人李亮与妻子侯法娟在潍坊市北王茶城与他人商谈租房事宜,因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李亮为此情绪激动。14时22分许,李亮驾车载侯法娟欲离开时行车不稳,在侯法娟的要求下李亮停车。李亮从驾驶室车门下车时跌坐在地,随后马上起身,与侯法娟发生推搡,随即从北王茶城内跑出至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玉泉街交叉口向西200米左右的道路上。李亮先是拦停一辆黑色越野车,随后从车窗钻入在越野车后方停车等待的一辆白色厢货车副驾驶舱内,该车司机郇庆昌熄火停车后打开车门,李亮又跳下车,向后奔行。

此时,被告人李吉孝于当日中午饮酒后,驾驶其本田雅阁轿车载共同饮酒的朋友孙鲁华、丰振宽二人缓慢行至已停车的白色厢货车后,李亮跑至李吉孝车旁,攀住车辆驾驶室车窗下沿,将一只脚伸入车内,踩踏车窗下沿向车顶攀爬,上半身趴附在车辆顶部。李吉孝为摆脱李亮,向左变向加速行驶,李亮从车顶摔下,致后脑部受伤,倒地不起。随后李亮被追出的侯法娟发现,送往潍坊市中医院救治。刚到医院时,李亮又从医院跑到附近潍州路东风街路口东二三十米路南处徘徊、逗留,行人和公安民警帮助侯法娟控制住李亮,带回医院治疗。同年8月22日,李亮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亮系因重型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