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各级政府也在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他们的权益。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2018年,陈某承包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部分项目建设工程,并雇佣了146名工人参与施工。可从2019年8月开始,陈某就以各种理由不给工友们发工资,还玩起了失踪。
无奈下,工友们将此事反映到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陈某拒不支付146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3456772元。但农民工工资拖不得,经协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所欠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3456772元。
但,对于陈某的行为得另算。
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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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韩玉红
来源:吉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