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张先生4岁半的儿子出皮疹,于是他带孩子去了昆明城东医院。可没想到,看完病后,孩子竟然药物中毒了...
张先生介绍,当天看完病后从医院拿了药,孩子吃完药不久就出现了狂躁、浑身通红的症状,还伴随着意识不清。下午4点,张先生又带孩子回到医院,经接诊医生核实,孩子是因服用药物剂量过大,而导致的药物中毒。
孩子在洗胃
药是散装放置在一次性药袋里的,药袋上由药剂师手写用法用量。“每日服用3次,每次应该是1粒,他写成了7粒,孩子妈妈就按照7粒给孩子吃的”,张先生说。
医院给孩子洗了胃,随后张先生叫了120把孩子送到了前兴路儿童医院,又进行了一次洗胃。儿童医院让孩子急诊留观,住了两天院,诊断是异丙嗪过量中毒。
张先生认为,因为药剂师的失误,导致孩子药物中毒住院,城东医院应该负责。于是,张先生将此事投诉至卫生管理部门。张先生表示:“赔我医药费是最起码的,还有一个是要赔我五万块钱的损失费,另外如果未来这个药物对我孩子造成远期影响,我要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记者来到医院见到了当事的药剂师
对 话
记者:“你写的吗?”
药剂师:“是我写的。”
记者:“1次1片您为什么给写成7片呢?”
药剂师:“可能写的时候没注意拉弯掉了,但我写的是个1。不过,我交待过她要怎么用药的。”
记者:“要‘三查七对’吧,是不是?”
药剂师:“ 四查十对。”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院务办负责人了解情况。
对 话
昆明城东医院办公室主任 伍凤琼:“这个量,我们是有口头交代的。你没听清楚也行,但在你喂药的时候,是不是常识性地想一想,哪有吃七片药的。”
记者:“他是消费者,你不能要求患者来有这个常识吧?”
昆明城东医院办公室主任 伍凤琼:“不是说我们要求患者有这个常识,但作为家长来说,对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全身心关注的问题。遇到有疑问,可以打电话先咨询一下的。”
记者:“我们也看了药袋上确实是很清晰地写着7片,没有迹象看出来他有疑问是1片还是7片,就说没有什么疑问性可以问的,你不能要求患者有这个常识吧?”
院务办负责人:“我觉得写错这个问题,确确实实是我们医务人员书写上不是很规范。”
该名院务办负责人表示,目前卫生主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双方将在卫生部门的监督下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