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到物业,这是咱们所有购房大众,在日常生活中,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毕竟物业能帮助业主解决小区绿化,清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从而提高业主的居住舒适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让物业显得格外重要!
不过,从最近两年的情况来看,似乎有大量业主对此并不买账,有资料显示,有大约7成的户主,对物业都存在着不满,甚至在一份线上调查中,高达86%的人都支持全面取消物业!
而归咎其原因,无非是很多物业拿钱不办事,做事拖拉,还总是推卸责任,更有甚者完全看不清自身定位,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殊不知,物业只是业主花钱雇来的服务人员而已!
所以,针对物业这种不作为的情况,全国已经有很多小区,都行动起来了,比如陕西的某小区,2016年通过全体业主投票,直接赶走了服务极差的黑心物业,最后又推举出了带头业主,对小区进行全面管理,而这5年来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仅小区居住体验得到了大幅提升,还节省了几百万的物业费,可谓一举两得!
到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既然物业越来越不受待见,那从2022年起,物业有望被全面取消吗?
针对这个问题,其实官媒已经回应了,比如新华社在《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这篇文章中,给出了客观答复:从目前来看,物业还拥有它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所以在没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前,不应该一刀切,毕竟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大量物业服务有方,兢兢业业,深得业主的信赖!
从这一点考虑,就意味着,2022年就想要全面取消物业,根本没有可能性,而最终的解决之道,还是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以及落实严格的监管机制来实现,从而让物业回归服务初心!
当然了,国家在新《民法典》中,针对物业问题,也进行了新的部署,尤其里面赋予业主的3项权益,或许能够彻底解决这种问题!
第一项:业主有权对不满意的物业,进行辞退!
这里面的具体细节就是,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或者服务水平极差,而且已经到了,无法满足业主需求的程度,那么只要在原则上,业主的支持数量过半,就可以对物业进行弹劾更换!
这样下来,必然对绝大多数不作为的物业,有所警示,而为了避免被其他物业公司代替,正常情况下,都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以及行业竞争力!
第二项: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费用收支,拥有绝对的监督知情权!
比如《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中规定,物业公司有责任,定期将其人员调动,服务等各项收支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
有很多城市,还针对性地把其公布情况,和物业公司的信用等级,物业品牌评选等挂钩,这种公开监督,也逼着很多物业,努力在回归服务初心!
第三项:小区公共部分产生的收益,全体业主都有分配权!
这一项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第二百八十二条,那公共部分的收益主要包括哪些呢?
其实对于这一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都很常见,比如一些企业在小区搞活动,因为占用场地会支付小区一笔钱财;再或者小区宣传栏的广告收益等!
不过,早些年这些收益都被物业,私下收入了囊中,而现在则通过法律法规,还给了所有业主,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