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海口!两车相撞1人当场死亡!两司机均无证驾驶,其中1人还酒驾…

2021-08-13 23:19:44 作者: 事发海口!两

8月13日

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获悉

2021年4月14日6时许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

谭新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轻型栏板货车

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导致一人当场死亡

据了解,事发当天,车牌号为琼CJ**30的轻型栏板货车正沿着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新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驾车行至田头村路段时,因未按规定靠右侧通行与对向车道一辆车牌号为琼AH4**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经查

车牌号为琼CJ**30的轻型栏板货车状态为逾期未年检,该车驾驶人吴某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酒后(79mg/100ml)驾驶的行为。车牌号为琼AH4**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同样存在逾期未年检且未参加保险的情况,该摩托车驾驶人梁某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通过开展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工作后,认为货车驾驶人吴某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梁某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吴某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梁某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无证和饮酒驾驶危害大,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无证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切记无论多忙,都要给爱车定期年检。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