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出重拳

2021-08-14 07:58:23 作者: 石家庄市公安

倒卖陆龟、禁渔期捕鱼……查

石市公安局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出重拳

■民警在岗南水库查处了几名非法捕鱼的嫌疑人。(公安供图)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琛敏)8月13日下午,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了解到,“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向野生动植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劲攻势。截至目前,共侦破刑事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查获野生动物65只,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54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25.2千克,总成绩排名全省第一,有力维护了生态平衡,有效服务了省会发展。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有人无视法律,顶风作案。今年7月,桥西公安分局环安大队和新石派出所联合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太平洋鹦鹉5只。

7月22日,平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西柏坡中心派出所民警,同岗南水库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巡查过程中,在岗南水库东柏坡村水域一带,现场查获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名嫌疑人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1套,查获非法捕捞物若干。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在明知作业水域处在禁渔期,属于禁渔区的情况下,仍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严重危害渔业资源安全,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立案调查。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嫌疑人曹某家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龟12只,龟蛋3只。经调查,曹某兄弟2人多次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购买、运输、出售陆龟,并从中谋取利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石家庄市公安局将严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作为“坚守生态底线,打造金山银山”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