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无证+酒驾被查一次就该深刻吸取教训,可仍有“顽固者”不思悔改继续饮酒驾车,结果被民警再次查获。
2020年10月11日19时35分许,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三中队在辖区水滨村路段处设卡查酒驾,在对浙JXXXX3小型轿车进行酒驾检查时,涉嫌饮酒驾驶。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见到驾驶员感觉似曾相识。在调取他的信息时,果然发现这是“老熟人”。原来,今年4月份该男子因无证醉驾被民警查获,时隔半年,这名男子居然在同一地点,又被民警堵个正着,更巧合的是,都是同一个民警。当民警询问该驾驶员拿出驾驶证情况时,他支支吾吾地说:“没有驾驶证。”于此同时,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询,此次王某属于二次无证加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屡次触碰法律红线,漠视交规的行为,民警可不会一笑了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将面临二次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处罚为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 洪晓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