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拆迁起诉县公安局索赔1500万:未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1-08-14 15:18:35 作者: 村民被拆迁起

为何在节假日组织拆迁?就此,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祁各庄镇党委副书记赵宏海核实情况,赵宏海称拆迁走的是法律程序,之后直接挂断了电话。田各庄村书记廉春雨也没有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

▲8月11日,河北大厂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被拆迁村民付军起诉大厂县公安局未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求索赔1500万元。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起诉公安索赔1500万

8月11日,大厂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被拆迁户付军起诉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拒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

付军认为,1月23日上午,大厂县人民政府的拆迁队伍在祁各庄镇党委书记葛国明、副书记赵洪海,大厂县综合执法队长梅云常,田各庄村书记廉春雨等人的带领下,100多人在原告房屋处集结,意图拆迁原告的房屋。为了阻止违法拆迁行为的发生,原告多次拨打110报警,廊坊市大厂县公安局出警之后,称是政府行为,现在还未开始拆除,等拆的时候再说,随后离开。而此前已向大厂县公安局申请对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人身安全提供保护,但是大厂县公安局拒不履行行政职责,随后离开导致原告的房屋被拆,被告的行政不作为给原告造成了巨额损失。付军认为大厂县公安局未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提出索赔1500万元。

在法庭上,大厂县公安局一方认为,拆迁属于政府行为,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其已经履行行政职责。

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