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拆迁起诉县公安局索赔1500万:未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1-08-14 15:18:35 作者: 村民被拆迁起

发给村民的通知书及“致全体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等材料显示,河北大厂县祁各庄镇田各庄村搞的是新民居改造工程,但当地村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了解到,小区是“普通商品住宅项目”。此外,因认为补偿标准低拒绝搬迁,当地政府对几户村民采取了周末拆迁的战术。

而这些直接导致开发商华夏幸福开发的孔雀城海悦园面临被业主和拆迁村民两面夹击的窘境。业主称,开发商在未达到交付条件下强行交房,小区一度有钉子户放羊,弄得周围臭气冲天。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悉,8月11日,河北大厂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被拆迁村民付军起诉大厂县公安局未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求索赔1500万元。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1年8月,廊坊大厂县,房屋被拆除的钉子户在海悦园小区周边的绿化带上搭建窝棚居住。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业主投诉钉子户在小区里养羊臭气冲天

2020年9月3日,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河北大厂县潮白河孔雀城四季澜湾(海悦园)小区的开发商存在未达交付条件强行交房问题。

该网友称,2015年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预购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交房,但直到2020年8月底开发商仍未交房。

“规划红线内,还有四户钉子户,小区地块被钉子户占据,小区面积严重缩水,没有基本的公共设施配套。钉子户中有一户在本小区地块内养羊,臭水横流横穿小区,臭气冲天。”

该网友提出:拆迁没搞完,钉子户还在,开发商是如何拿到小区土地证、规划证,并拿到预售证的?他质疑这属于欺诈销售。该网友期望小区购房者能尽早收到符合合同条件的房屋,并责成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该留言下,廊坊市政府作出回复,表示该小区土地证等手续齐全,均系按照程序办理,而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大厂县委县政府责成祁各庄镇政府作为拆迁主体依法拆迁,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拆迁任务。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小区内钉子户的房屋已经被全部拆除,但钉子户在小区周边的道路上又搭了窝棚。而此前,小区3号楼和4号楼之间由于钉子户的存在,被分割成了两块。

海悦园小区业主反映,不少业主是从北京过来买房的,他们法律意识强,对开发商强行交房进行了集体维权。

▲2020年9月3日,有业主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廊坊大厂县海悦园小区地块规划红线内,还有四户钉子户,有一户在本小区地块内开厂养羊,臭水横流,横穿小区,臭气冲天。图片来源/人民网

新民居改造项目实为普通商品住宅

对于上述钉子户,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2020年12月15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祁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田各庄村韩某某等8户宅基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显示,原则同意对田各庄村韩某某等8户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依法收回,对未搬迁的村民进行异地安置,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依法依规,稳妥推进。

随后,田各庄村委会向上述村民发去《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通知》称,要村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腾空房屋,交回宅基地并到村委会办理异地安置搬迁手续,确定异地安置方式。一个星期后的12月23日,田各庄村委会又向上述村民发去《限期交出宅基地使用权催告书》,称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村委会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村民的代理律师表示,当初田各庄村委会宣传新民居建设是以村为主体的新民居项目,目的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而不动产投资项目必须经发改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发改部门立项以后才可以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核准或者备案。本次田各庄新民居项目涉及村民房屋拆除产权消灭,必须有发改部门的立项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2020年12月底,上述村民向大厂县发改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祁各庄镇田各庄村新民居改造项目立项报批文件及批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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