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都什么时候了,还敢“瞒报疫情”?

2021-08-15 12:03:59 作者: 东方快评丨都

8月14日,据河南商丘市网信办官方微博“网信商丘”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8月13日24时,商丘市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因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并涉嫌瞒报疫情,导致此次疫情,相关情况正在调查。(8月15日《楚天都市报》)

在如此严重的疫情之下,媒体公布的“瞒报疫情”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如何管控不力?何人瞒报疫情?瞒报者又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到底是谁在“隐瞒疫情”?就此,8月14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商丘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商丘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我们已经开始调查此事了。”

“瞒报疫情”的真相应该十分简单。可是,面对舆论的质疑和追问,人家给出的答复竟然是:“不方便透露”和“已经开展调查”,如此含糊其辞、闪烁其词的回复,显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显然是“陈旧的思维”没有跟上“互联网的思维”。如今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个透明时代,回应公众质疑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想“能掩盖多少就掩盖多少”是不可能蒙混过关的,老百姓不会答应,上级部门也不会答应。

对于疫情防控而言,“速度”就是最好的“措施”,“透明”就是最好的“手段”。出现了疫情是可怕的,而更可怕的是发现了疫情还不“第一时间上报”,而是“想着法子去隐瞒”。有句老话说的好“纸包不住火”,而这句“纸包不住火”还是针对传统时代而言的,而在信息时代里,压根就更不可能用“纸”去包“火”了,最终只会是引火烧身。也因此,在疫情防控上,国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的就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溯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战胜病毒,跑赢病毒,斩断传播链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隐瞒疫情”是最愚蠢的做法,而且会加重疫情防控的代价。变异病毒的属性是传播快,载毒多,隐瞒几小时,隐瞒几天,带来的问题会是巨大的。

从既往刊发的新闻里,无论是隐瞒的官员还群众,不都受到了法律法规的处罚了吗?如果没有“隐瞒行程”,也就不会有“一个老太毁掉一座城”的“扬州疫情”了。“隐瞒疫情”的教学是惨痛的。因此,对于“隐瞒疫情”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必须提升“隐瞒疫情”的打击标准,让其付出惨痛代价。(作者:郝冬梅)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