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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心城区
打击盗抢犯罪“破案会战”行动
南康公安成立打击盗抢犯罪“破案会战”专班
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入室盗窃
盗窃车内财物、盗窃“四车”
盗窃生产生活物资、抢夺、抢劫等突出犯罪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破案会战”启动以来
南康区公安局破破案36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
刑拘34人,取保3人,治安处罚2人
“破案会战”成效初显!
护航发展,破获工地钢模被盗案
8月3日
邓某报称其放在工地上的40余块钢模被盗
南康区公安局朱坊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钢模分三次被盗,损失金额较大
经过多警种合成作战
警方锁定3名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
3人对多次盗窃工地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深挖
警方在销赃店追回被盗钢模30块
被盗钢管212根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破一案,带一串
近日,受害人陈某报警称
自己楼下的电动车被盗
后在案发周边找回车辆
但车内电瓶被盗
警方通过侦查
很快发现两名男性嫌疑人
骑一辆三轮车作案
并比对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缴获一批作案工作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供述了违法行为和销赃地点
办案民警通过对销赃店的分析
办案民警加大审讯力度
两名嫌疑人如实供述
在南康城区的其他十余起案件
普法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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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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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警方也郑重提醒犯罪分子
莫伸手
来源:赣州南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