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共护苗
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对网络欺凌“零容忍”
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近年来,自国家到学校,从修订文件到出台法律,都彰显出打击网络欺凌的决心和魄力。
2020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此外,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针对校园欺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其中明确应当制止学生“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强调对欺凌行为“零容忍”,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问题,事实上在法律层面的态度是明确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明确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认为,目前在这些法律规定的落地上,既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细化标准,落实责任,也需要相关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操作层面加大投入,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比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出现网络欺凌的情形,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在制止这些欺凌行为的同时,也防止这些相关信息扩散。”
青少年遇到网络欺凌如何应对?宋英辉建议,要及时向家长或信任的人求助,把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告诉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向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关措施。
“如果不愿意把遭受欺凌的情况告诉身边的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求助热线、举报热线,比如检察机关12309平台就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宋英辉还表示,从网络治理的角度来说,还要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多个层面的教育来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引导他们科学应对网络欺凌,防止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对此,司法机关提醒,当侵害者试图实施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或者要求见面时,青少年要予以拒绝。当前,各社交平台都提供了屏蔽、静音或举报欺凌等功能。如果欺凌发生在社交平台上,青少年可以拉黑欺凌者,也可以向平台举报欺凌行为。此外,尽量保存遭受欺凌的证据材料,比如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和相关帖子的截屏,以便于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惩处实施欺凌行为的犯罪分子。
制图:张芳曼
本期统筹:陈圆圆
《 人民日报 》( 2021年08月16日 11 版)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