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利辛法院巧执快结离婚纠纷案

2021-08-17 09:24:43 作者: 【我为群众办

“这钱,我给!”8月12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赶往利辛法院,如约履行下欠款项。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自立案到执结前后用时仅七天,而这背后离不开执行法官的巧妙化解。

据悉,2006年王某经熟人介绍与李某结婚,育有一女一子。后因感情破裂,2020年3月王某向利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请求被驳回之后,2021年初王某再次起诉,调解无果。2021年3月底,利辛法院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长女由李某抚养,长子由王某抚养。同时判决二人共同财产轿车一辆归王某所有,王某给付李某15万元。

8月5日,李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王某以身在外地为由拒不露面,对履行事宜只字不提。执行法官依法冻结王某账户存款5万元,实地调查获悉其在皖北某市做生意,很少返回利辛。得知王某拒不配合,申请人李某情绪激动,扬言“他不给我钱,我就不给他车”。

此时执行法官恍然大悟,原来申请人也未履行义务。经了解,该车辆由李某实际使用,其担心交出车辆后,王某不再给付15万元,双方就交车与付款僵持不下。随后执行法官以子女为切入点,多次电话联系劝说引导,告知二人皆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会给孩子的成长徒增更多的负面影响。如此贴心的考虑及耐心的调解,令二人惭愧不已。最终,双方约定分别将车辆与钱款交到法院。

8月12日,当事人双方如约赶往法院履行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